(1)市場銷售量的測算:
①.銷售量=地級市所管轄縣市區酒店客房數×單品客人使用率×酒店所銷售的品種×單品平均差價×365天;
②.以一個中等人口,經濟發展一般地級市為例,代入常數:地級市縣市區數位9、縣市區三星級以上酒店平均數約為10家、客房平均數位100間、客房率70%、單一品種客人使用率5%、酒店銷售種類8類、經銷差價5元/每單品。
③.銷售量=9×10×100×70%×5%×5元/品種×365天=574875元
經銷商投入:
④.酒店數(區域酒店)×4.5元/品種+展架費用=資金占用(鋪底貨)
代入常數:9×10×100×4.5元/件×8=324000元(鋪底資金)
貨架費用:9×10×100=9000間×3元/只(貨架單價)=18000元
⑤.資金總投入=324000+18000=342000
注:該資金為分批逐步投入,在此銷售過程中會有資金回籠。
(3)投資收益比
年銷售利潤(574875-342000)÷資金投入342000=68%
結論:地級市經銷商年投資收益在5倍以上,再加上公司對經銷商的年度豐厚的返利,不定期的營銷活動鉅惠政策等,故該投資為高收益零風險。